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学院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现将全院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果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时限为2个工作日:11月15日-11月18日。若有异议者请携相关佐证材料到学院学生办公室二教407-1说明情况。
学院评审工作监督电话:17830121522
联系人:胡萤骅
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